中華民國雪橇雪車協會106年度雪車C級裁判講習會實施計畫
一、主旨:為培養新進裁判人才,提升輪式雪車和輪式空架雪車裁判技術水準,掌握世界雪車發展趨勢,健全裁判制度以利推展雪車運動,特舉辦之。
二、指導單位: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。
三、主辦單位:中華民國雪橇雪車協會。
四、協辦單位:高雄市雪橇雪車委員會。
五、主要講師:國際雪車總會裁判委員Mr. Kristaps Kotans或國際雪車總會亞洲裁判代表Mr. Henry J. Lee。
六、講習時間:中華民國106年9月16-18日,為期3天。
七、講習地點:高雄福容飯店、高雄仁武特殊教育學校。
八、報名時間:自即日起至106年9月8日下午5時止,額滿得提前截止。
九、報名辦法:
- 詳填報名表並附照片電子檔。
- 檢附身份證影本乙份及報名表E-Mail至協會。
- E-mail: tpe_lugebob@yahoo.com.tw
- 協會地址:中華民國雪橇雪車協會(台北市朱崙街 20 號 604 室)。
- 洽詢專線:02-87711456李泰瑩小姐
- 報名人數:以25名為限。
- 報名費用:免費
- 講習會教材講義由本會統籌提供。學員如需用餐和住宿者請自費辦理。
- 如已完成報名手續而不克參加者,應於106年9月11日以前,以電子郵件或電話告知,違者於2年內不得參加本會舉辦之活動(含比賽及講習會)。
十、參加資格:凡具備下列條件者,均可報名參加。
- 中華民國國民、年滿20歲、無不良嗜好者。
- 曾經參加過類似比賽,有志於從事雪車裁判工作者。
- 出席時數佔分20%,缺席4小時(含)以上者不予計分。
- 總成績未達70分者,將不予核發證書或進修證明。
十一、考評辦法:
- 出席時數佔分20%,缺席4小時(含)以上者不予計分。
- 學科測驗佔分40%。
- 術科測驗佔分40%。
- 總成績未達70分者,將不予核發證書或進修證明。
十二、證書核發 :參加本次講習會學員,經學科、術科測驗、審查合格者,由本會報准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備查後核發
十三、本辦法經中華民國雪橇雪車協會審議通過,報請中華民國體育運動總會核定後實施,修正時亦同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