本實施計畫經教育部111年5月30日臺教體署競(三)字第1110018735號函備查
一、目的:發掘、遴選及訓練國內雪車運動人才,參加國外移地訓練,進而遴選為國家代表隊,出國參賽。
二、資格:熱愛雪車運動、參加本會訓練營或國際雪車總會辦理之賽季活動者。
三、培育方式:
(一)辦理訓練營。
(二)國外移地訓練。
(三)參加國際雪車總會辦理之賽季賽事及活動。
四、遴選選手組別:
(一)青少年組。
(二)青年組。
五、遴選依據:
(一)體型。
(二)訓練營測試成績。
(三)國外移地訓練成績。
六、遴選方式:
(一)由本會選訓委員會依遴選依據前二項,選出培育名單,參加國外移地訓練。
(二)由教練針對選手國外移地訓練之狀況提出報告,供選訓委員會參考,遴選出國家代表隊參與國際雪車總會賽季賽事。
七、名單公布
(一)本會選訓委員會遴選出潛力優秀選手名單,函報教育部體育署核備。
(二)本會網站公告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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